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亞洲新灣區(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計畫)特倉區土地,限制採「整體開發」方式進行土地開發,導致業者無法自行辦理「危老更新」方案,嚴重導致老舊廠房無法修建與改建外,其捐地比高達40.5%,重劃後僅分配50%回歸地主,已嚴重侵犯人民土地財產權之嫌!
根據部分地主業者表示,高雄亞洲新灣區「特倉區」公共設施捐地比例高達40.3%,加上重劃工程抵費地負擔約10%左右,地主分回土地金約50%。參照附近同地段之工業用地土地價格,為34.5萬/坪,但特倉區土地重劃後的市場成交公開價格,最高也僅達25萬/坪。地主土地價值損失慘重! 這樣的土地市場扭曲狀況,均是都市計畫錯誤規定的結果,更何況「整體開發」的限制,更影響開發進度。這樣的政府規定豈不是在沒收人民財產!?
其次,該區域相關業者表示,政府針對特倉區土地之地價稅採5.5%最高累進稅率課徵,而尚未完成「整體開發」之土地均為「工業使用」現況,理應採1%的工業使用稅率課徵,導致業者平白未享有土地重劃應有的合理土地使用效益,反倒要負擔不合理的土地稅捐,對經營業者實屬不公!
根據內政部98年5月8日公告「都市計畫整體開處理方案」相關規定,要求地方政府進行土地整體開發時,須提出合理的「財務計畫」,在不損及地主權益下,方能進行土地開發,否則必須放寬公共設施負擔比例,或回復原有土地使用條件,重新檢討都市計畫內容。高雄亞洲新灣區延宕25年,實際是都市計畫為考量土地利用市場發展的趨勢,也未提出合理的財務計畫分析,導致特倉區業者嚴重的財務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