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高雄報導】 海洋產業發展條例在113年1月1日正式實施上路,為了培力全國各地的海洋地方創生DNA,作為台灣海洋產業的鋪墊,海委會於113年度訂定「海洋地方創生與產業活絡及永續經營推動方案」徵件計畫,擴大補助面向,將觸角延伸到民間團體等地方基層,並於3月28日邀請全國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參與,共同擘劃由下而上的國家海洋產業。
海委會表示,過去兩年以「建立完整海域遊憩管理及安全體系」、「營造具海洋意識空間及里海創生產業永續」及「發展在地特色海洋教育及海洋文化思維主流」三大面向,輔導協助地方政府推動海洋事務。為迎接海洋產業發展條例的實施,今年廣納各方及促進海洋事務經驗的交匯,於113年3月28日在台中舉辦交流會議,內容包含「海洋地方創生工作坊」暨「地方政府推動海洋事務112年度成果交流會」。
海委會表示,約有100餘位來自各地方政府、地方創生推動團隊及產業代表參加,並邀請在海洋地方創生推動成果豐碩之中華海洋觀光推廣與農業特色振興協會、宏岳國際有限公司、港灣溜魚工作室,於上午分享實務經驗,以第一線執行的角度,提供地方政府在實務執行上的借鑑;下午則邀請臺灣生態旅遊協會郭育任理事長、駝峰航海-彭顯恩董事長,分別針對生態旅遊與帆船航海之概念與實踐,進行專題分享,並安排臺東縣政府交通及觀光發展處等3個執行績效良好的單位,針對「海域安全」、「海洋文化」及「海洋遊憩」等主題進行成果交流。
海委會特別強調,113年度補助對象再擴大,新頒布之「海洋地方創生與產業活絡及永續經營推動方案」徵件計畫,補助範圍納入學校及地方民間組織,以「地方創生共榮共好」、「擴大海洋多元體驗」、「海洋運動推廣及技術提升」、「海洋永續經營意識之推廣與深化」等四項作為徵件主題,徵件期限至113年4月8日,補助金額合計有1,000萬元,希冀將效益延伸至地方推手,廣納各方,共同邁向海洋永續。
海委會表示,自110年成立「海洋產業創生輔導團」迄今,已輔導基隆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高雄市及花蓮縣,共9縣市,投入經費逾3,000萬元。以雲林縣為例,三條崙海水浴場昔因大環境變遷,環境髒亂、人潮不再,失去往日榮景,甚至在102年時遭行政院工程會列為閒置空間列管名單,後經地方公私協力歷經10多年自然生態復育,加上海委會於111年起透過地方創生輔導團隊及持續挹注三年經費,協助雲林縣政府改善當地軟硬體設施及推動風箏衝浪活動,該府於112年舉辦之國際風箏衝浪公開賽已吸引超過200名國內外選手參加,並有業者於當地新建旅館及專業教練回鄉常駐當地,另票卷網站亦可見販售風箏衝浪及SUP等海域遊憩活動票券,地方創生已展現初步成果。
海委會劉國列主任秘書在交流會議致詞時表示,臺灣憑藉著廣袤的海域和豐富的海洋資源,是我國最具發展潛力的領域之一,海委會自110年度起,主動積極的協助各臨海縣市進行推展,除了籌組地方創生專業輔導團提供諮詢,並匯集各方建議,挖掘具發展潛力的海洋產業外,更協助地方政府研擬發展策略並適時提供需要的資源,希望透過本日的交流,讓公私部門協力發展,共創我國海洋的新氣象。
海委會最後表示,本次會議內容豐富多元,透過不同面向知識的匯集,發揮出群策群力的效果,海委會未來也將做為海洋推手的支柱,持續與各界合作,攜手邁向與海共榮。
新聞來源:屏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