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勁陞/里港報導】 里港警分局於(12)日晚間結合環保局、監理站等單位,在台3線執行「監、環、警聯合稽查」勤務,針對改裝車燈等違規行為,主動攔停稽查,共計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車體設備損壞或變更3件、第18條變更異動未依規定申報4件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1件,展現執法力度與強度,避免轄區有改裝噪音車輛聚集情形發生。
▼結合環保局、監理站等單位,在台3線執行「監、環、警聯合稽查」勤務,針對改裝車燈等違規行為,主動攔停稽查。(圖/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提供)
里港分局交通組組長林中安表示,隨著改裝技術日漸精進,許多熱愛玩車的駕駛都具備改車的能力,但伴隨而來少數不肖駕駛人不當改裝引擎、排氣管或裝置高音量喇叭,讓噪音車儼然成為馬路上新興的公害。里港警分局除不定期於夜間會同環保局實施噪音、車輛排氣稽查外,也與監理站共同針對車輛改裝及大車視野輔助器等項目做稽查,並責令不合格車輛在期限內到監理站接受檢驗,展現執法決心。
里港分局分局長温基興亦表示,將持續結合環保局、監理站組成聯合稽查小組不定時取締改裝車輛,並機動編排測速照相及取締酒後駕車勤務,以維護用路人安全及社區安寧。
新聞來源:屏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