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英薇/屏東報導】 為簡化政府採購作業流程及減少列印紙本文件,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4年起推動全國各機關採用「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過去以未達公告金額且採購性質簡單之「財物採購」案件為適用對象,自110年10月1日擴大適用工程案件;此類案件於工程廠商投標時,系統可即時比對廠商是否合格以減少廠商誤投標情形;機關開標時可再檢查一次合格性,以避免疏漏及錯誤,有效提升採購效率。
「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設計較簡便之電子報價機制,適用未達公告金額,且採購標的需求明確簡單,無需訂定複雜資格或規格之採購案,廠商24小時皆可直接透過網路領標及報價,報價資料均以電子憑證簽章加密,隱密又安全,機關利用線上開標決標,決標後簽訂契約,採購流程透明、方便又即時。
屏東縣政府表示,當初推動時尚考量廠商未能即時習慣領、投標程序之變動,擔心標案執行有所延誤,但近年來經過工程會持續推展,多數廠商皆已熟悉電子領標甚至投標作業,縣府更於113年5月10日特別邀請工程會推薦之講師舉辦二場次之「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研習」加強宣導程序作業流程,並於6月11日辦理縣府工務處首件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之工程採購,且順利於7月9日決標。
為持續配合中央並延續電子報價政策之推行,縣府亦規劃於113年10月18日及10月25日再舉辦四場次之宣導講習,期望藉由縣府實際作為帶動更多機關單位及學校執行,以提升採購效率,促進綠色採購。
新聞來源:屏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