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鳳山報導】 女子騎車貪方便,違規一路逆向,路過車輛見狀紛紛閃避,員警攔下告發違規時發現她還是名通緝犯,將她逮捕後解送高雄地方法院。
鳳山分局鳳崗派出所員警前(6)日12時,巡邏行經鳳山區曹公路發現邱姓女騎士(55歲)違規逆向騎乘機車,一路往斜對角逆向讓路過的車輛紛紛閃避,員警攔下女子不斷稱自己沒有錢、不要開單。
警方告發違規時,發現女子是高雄地院發布的公共危險案通緝犯,邱女自稱未曾收到法院通知書、不清楚為何會被通緝,警方仍將她依法解送高雄地方法院。
鳳山分局呼籲,民眾若有司法案件而收到法院、地檢署等相關傳票、信函或開庭通知,務必依照指定的日期到案說明,以免遭到通緝,成為警方追緝的對象。
新聞來源:屏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