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新興分局前金分駐所員警日前執行家戶訪查勤務,於市中一路與七賢二路口見一名女士駕駛機車行駛在人行道上,遂立即上前攔查,查證身分後發現李嫌(45歲)竟為通緝犯,現場依法逮捕帶返所偵辦。
經瞭解,李嫌當日晚間騎乘普重機至市中、七賢路口時,因貪圖方便行駛在人行道而遭眼尖員警發現;經查發現李嫌為高雄地檢署發佈之毒品通緝犯,詢問後得知李嫌係弄丟法院通知單而疏忽開庭時間,故遲遲未到案,員警隨後將其依法逮捕並告誡爾後應主動向司法機關詢問,切勿抱持僥倖心態以免遭到通緝。
新興分局呼籲,民眾如因案被通知到庭或被判刑,應依限到案或執行,以免落得通緝身分;警方會持續加強查緝逃犯,捍衛司法追訴與審判效力威信,以維社會安定。
新聞來源:屏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