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苓雅分局於10月16日9時48分許接獲通報高雄市福建街攤販竊盜案,警方立即前往現場釐清。
經瞭解,鄭男(30歲)係市場內攤販老闆,當日凌晨準備貨款15萬元現金置於攤販內,竊嫌於0時30分許,竊取攤販內貨款及手機1支。警方獲報後,立即擴大調閱周遭、沿線監視器,已鎖定犯嫌身分,積極追查中。
苓雅分局呼籲,民眾勿因一時貪念竊取他人財物,以免觸法得不償失,並提醒民眾如發現自己財物遭竊,應立即向警察通報、維持現場完整性,以利鑑識人員採證。
新聞來源:屏東時報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苓雅分局於10月16日9時48分許接獲通報高雄市福建街攤販竊盜案,警方立即前往現場釐清。
經瞭解,鄭男(30歲)係市場內攤販老闆,當日凌晨準備貨款15萬元現金置於攤販內,竊嫌於0時30分許,竊取攤販內貨款及手機1支。警方獲報後,立即擴大調閱周遭、沿線監視器,已鎖定犯嫌身分,積極追查中。
苓雅分局呼籲,民眾勿因一時貪念竊取他人財物,以免觸法得不償失,並提醒民眾如發現自己財物遭竊,應立即向警察通報、維持現場完整性,以利鑑識人員採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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