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嬋娟/台北報導】 新黨副秘書長游智彬、新黨青年軍譚傳紹、許明偉等人,今(18)日召開記者會,檢舉多處綠罷藍團體罷免文宣涉嫌違法,嗆中選會李進勇敢辦嗎?
游智彬酸大罷免大違法,依照選罷法第52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印發以文字、圖畫從事競選、罷免之宣傳品,應親自簽名;其為非候選人、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或被罷免人者,並應載明其住址或地址;其為法人或團體者,並應載明法人或團體之名稱與其代表人姓名及地址。宣傳品之張貼,以候選人競選辦事處、政黨辦公處、罷免辦事處及宣傳車輛為限。」新黨青年部副主任譚傳紹說明,此前中選會依照選罷法52條裁罰游智彬,理由是文宣沒有親筆簽名,違反相關規定。現今新黨青年軍在各地拍到大量綠罷藍團體的罷免看板布條都沒有人親自簽名,明顯違反選罷法52條的規定,李進勇眼睛業障重不敢辦?
[我是新莊人團長]許明偉補充,選罷法52條還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懸掛或豎立標語、看板、旗幟、布條等競選或罷免廣告物應具名」,然而游智彬團隊卻拍到好幾項掛在車上的文宣,僅僅宣稱己方是正藍軍,叫民眾出來投同意罷免票,如此魚目混珠完全看不出來到底是誰搞的文宣,明顯違法,李進勇敢不敢馬上處理?
新黨游智彬進一步指出五大罷免團體違法罪證,民進黨桃園市議員楊家俍、黃崇真、魏筠都在被檢舉名單中,新黨青年軍持續收集罷免團體罪證,也呼籲全民檢舉罷團違法情事,以裁罰游智彬為例,每張可以為國庫進賬10萬新台幣,讓政府普發現金一萬元有更豐富的現金流。
新聞來源:屏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