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英薇/屏東報導】 為守護海洋生態、促進資源永續,屏東縣政府與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持續攜手合作推動廢棄漁網回收,除延續過往廢漁網回收作業外,今(114)年更擴大納入「延繩釣」漁具回收項目。廢棄漁網延續過往以每公斤15元的獎勵金回收,獎勵對象為設籍屏東縣的漁民,自即日起至完成回收20公噸止。
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表示,漁民可於每月第二、三週的星期四,至東港區漁會、枋寮漁港、水利村漁港與塭豐漁港等暫置區洽詢或回收廢棄漁網。針對未設置暫置區之漁港,漁民可撥打縣府委辦單位大仁科大回收服務專線0970-233-322,將由專人協助後續收運或指定地點送交,鼓勵更多在地漁民參與海洋環境保護行動。
海漁所提醒,為提升廢漁網回收率,需事先將漁網上之浮球、沉子、垃圾等雜物全數拆除,並進行基本清潔與打包處理後方發給獎勵金;若未符合前處理標準及混雜不同材質者,將不予受理。因為廢棄漁網與延繩釣具若長時間滯留海中,不僅會造成海洋垃圾問題,還可能纏繞鯨豚、海龜等海洋生物,甚至危及船舶航行安全。透過推動回收與再利用歷年成效良好,不僅可減少環境負擔,更能實現循環經濟與資源再生。
為進一步推廣廢棄漁網回收再利用計畫,屏東縣政府將至東港區漁會、林邊區漁會、枋寮區漁會、恆春區漁會等4處舉辦廢棄漁網說明會,歡迎漁民朋友踴躍參加。守護海洋環境需要眾人共同努力,海洋永續才能年年有魚。
新聞來源:屏東時報